4月21日,市红十字会召开纪法学习和警示教育专题会,紧扣市纪委监委《4月份纪法学习和警示教育建议》,开展学习和警示教育。
会上,围绕3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进行集体学习;并集体观看省纪委监委“清廉江苏”微信公众号发布沙画短视频《爸爸,幸福的家庭并不需要多么有钱》。
会议指出,组织处理是教育干部、管理干部的必备手段,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组织处理工作成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措施,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决调整处理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的干部。同时,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始终保持公仆本色,始终牢记党员身份,始终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