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市红十字会召开1月份1月份纪法学习和警示教育专题会,紧紧围绕市纪委《1月份纪法学习和警示教育建议》,开展学习和警示教育。会议由党组书记、副会长夏雪梅主持会议。
会上,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并就“如何发挥党员主体作用,在坚决履行义务的基础上充分行使权利”开展讨论,大家纷纷表示,新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进一步明确细化党员享有的权利,是充实完善党员权利得以正常行使的保障措施,将更好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永葆党的生机活力。
随后,全体参会人员认真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路转峰悔失归途》,会党组班子深入结合赵峰警示教育案例,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开展纪法学习和警示教育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的有力措施,要不断推动教育制度化、警示教育常态化,学习法律条例、剖析典型案例,把规章制度和纪律底线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源头上打牢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思想基础。